电子邮件| 维护邮箱   中国政府网
热词:
 
当前位置: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函
2017-08-09 | 来源: 科技与国际合作司 分享到

国土资厅函〔2017〕1045号

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

  为了保障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实施,规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国务院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4号),科技部、财政部印发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资〔2017〕152号),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请各单位按照《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切实做好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实施、验收、成果管理及监督评估等方面工作,保障项目顺利执行。

2017年7月4日

【字号: 】【打印】【关闭
  发表评论 查看评论
请遵纪守法并注意语言文明。发言最多为2000字符
  
 
  相关文档  
· 自然资源部与德国汉斯基金会将进一步拓展合作领域
· 国家重大科学仪器开发专项超高温高压钻井液流变仪研发及产业化通过初步验收
· 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四项基础测绘科技课题通过验收
· 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三项基础测绘科技课题通过验收